三魂合一
在生命存续过程之中,三魂在人体内所能发挥之功用,乃分别如下:
◎灵魂入于玄关藏神,乃主掌眼睛视觉;入于心,乃主掌心识。故灵魂之功用在人身处于主宰发号司令之地位,而且其能量亦是三魂之冠。
◎生魂仍入于脾、胃,主人身之动静,为主掌人身存活之延续,故在人身乃处于辅佐之地位。
◎觉魂入于肝、肾,在人身主掌气力之支配,在三魂之中乃属负责执行动力之地位。
人身三魂各有所司,再配合七魄,乃形成生命之整体;在生命过程之中虽然共聚一身,且各有所司,但因人身之假体阻障三魂之聚合,故其能量仅能布达于肉身之间,无法使其能量融入大自然而发挥淋漓尽致。而肉身之所以阻障三魂,虽然有些先天之合聚,此所以能形成生命体之先决条件;但肉身之质变却又因源于三魂所传布之业识;因而三魂与肉身又形成一个互为因果的循环。
在修道过程中有许多得道之士(不论佛、道,以迄各宗道场)均有显现异能力量,比如说六大神通,以及道家术法,甚至潜移默化,脱胎换骨,使人身灵气外露,俱是三魂已突破肉身阻障。三魂可在人身之中合一聚灵,乃可使三魂之能量融入大自然而不受肉身之阻碍,于是形成超异能力,即为俗称之神通法力。
三魂合一,生前可得显现无量光能;在生命断绝之时更可以因三魂凝聚而使七魄不散,仍然形成一股完整灵体;因而亦可不受物外假象之引力,更可不受灵界中之破坏力所干扰、侵袭,而使地界磁场失去效用,则不用坠于九幽冥狱,直升天堂。(此一三魂合一现象,在生命存续过程中,已得之修道者即为地行仙,属半仙之体。)
三魂各有其用
因在人体之内共聚而各有所司,且时期过长(生命之过程动辄数十年);而三魂又因业识之传流,故亦各成自身之执识,此所以三魂不易合一。而生命灭绝之时,三魂又各归所司:灵魂入冥,生魂入坟,觉魂入禄位,其来有自。因此,在修行过程中唯有赖于先从灵魂之点醒着手。
欲使灵魂不灭,必须由心生愿,以强力约束,如戒律或惧慎,以此使愿无止,久成愿力,而可使灵魂永受愿力之保护而感召生、觉二魂。此在修行法门即是大愿力护持,终可修成三魂合一,不致坠入轮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