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道门内部,箓,常称为法箓。三十代天师张继先在《开坛法语》中便有“吾家法箓”之说。
为什么称为法箓?那是因为当时对于各派的法术,统称为法,或大法,而将之与术数区分开来,称法箓,应当与之相应。
法箓之称,凸显了箓与整个法的关系,这一称呼,也应当来历甚早。
按所谓法,在南北朝时期,常指各学派宗教的根本理则,在宗教中,则指整个修行的根本途径。齐梁时的陶弘景《答朝士问仙佛两教体相书》称:“夫百法纷凑,无越三教之境”,综合儒释道而言之,便是以法指全部教义;而他的师祖刘宋时代的陆修静,则更多在宗教解脱途径上使用“法”字。
陆修静称:“夫道者至理之目,德者,顺理而行,经者由通之路也。道犹道路也,德谓善德也,经犹径度也,行犹行步也,法犹法式也。夫人学道要当仪法寻经,行善成德,以至于道也。”
如此,则法为全部学道过程的起始、根基。法给学道以至于得道奠定一个规矩、范式,遵循这一范式,才有可能入于正途,沿之得道。因此,箓与法相连,便顺理成章了。它是道教的超越现实达于仙界的途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
正如《正一修真略仪》所说的那样:“箓者,录也。修真之士既神室明正,然摄天地灵祇,制魔伏鬼,随其功业,列品仙阶,出有入无,长生度世,与道玄合。故能济度死厄,救拔生灵,巍巍功德,莫不由修奉三洞真经,金书宝箓为之津要也。”
箓称为“法箓”的观念依据盖本于此,所以东汉末至三国时期出现的二十四阶《正一盟威箓》,又有一个改编本,称为《太上正一盟威法箓》。
法,在使用中又有秘术、秘法等义,指以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去支配、改变外物,有时称变化之术,有时称某某大法,如“雷法”、“玉堂大法”之类,相当于今天说的“法术”。
本来,此类法术在早期与一般称的术常混用,如“秘术”便是指的某种奇特的法术。只是秘术在社会上有大量流行,占验、命相、堪舆、遁甲之类皆在其中,或概称为“术数”、“数术”,也曾一度称为“艺术”,《晋书》的《艺术传》便合一切术数和医道之类的名人而传之。道门中也素有既精于自身的“仙术”,也精于一般术数的。
历南北朝,唐,以至于宋,道门中强调自己的各种行道方法为大法、正法,以区别于一般流行的术数。
道门中出现的种种召神役鬼、呼风唤雨、消灾祈祥的方术,一律以某某大法称之。而在道教法术系统中,符箓常居于中心地位,与整个法术的施行有直接关系。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,还是行法的依据。
因此更加强调其为“法箓”,前引张继先开坛法语中的“吾家法箓”,便是强调了其种种神秘的功能。